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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30 | 點閱數: 135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案,請協助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3 年 5 月 2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1370 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 113 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 12 班以下之學...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30 | 點閱數: 139
主旨: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5 月 23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1017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一及說明七規定略以,公教人員子女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可按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且其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如有轉學、轉系、重考、留級、重修情形,其於同一學制重複就讀之年級, 不再補助 三、公教人員子女於修...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28 | 點閱數: 147
主旨:有關勞動部修正「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3 年 5 月 15 日總處培字第 113001567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 1 份。 二、查人事總處前於 113 年 3 月 7 日以總處培字第 1130012791 號書函轉勞動部所定「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本府 113 年 3 月 13 日府人考字第 1130064647 號函諒達),現勞動部修正旨揭手冊,修正事項摘述如下: (一)  新增其他與性騷擾防治處理有關之教育課程範例(第 19 頁)。 (二)  補...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28 | 點閱數: 120
主旨:有關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傑出校友推薦相關資訊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13 年 5 月 27 日高師大師友字第 113100450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 1 份。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28 | 點閱數: 80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彙編「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性騷擾案件申訴處理作業流程指引」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人事總處 113 年 3 月 7 日總處培字第 1133021692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27 | 點閱數: 114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案,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 年 5 月 22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35402193 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 113 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22 | 點閱數: 148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3 年 5 月 1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1265 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 113 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 12 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21 | 點閱數: 133
主旨:檢送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3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37031 號令影本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3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3703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有關公務員兼任未經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團體職務究應如何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5 條規定,銓敘部以旨揭令規定如下: (一)  除經該團體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外,應依服務法第 15 條第 4 項及第 5 項規定,經權責機關(構)同意;但兼任無報酬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則須報經權責機關(構)備查,至如有符合...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21 | 點閱數: 182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技職教育或雙語教育相關業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3 年 5 月 14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35402021 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商借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 113 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至國教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 12 班以下之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20 | 點閱數: 180
主旨:檢送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0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28451 號令影本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5 月 10 日部法一字第 113570284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銓敘部 112 年 1 月 19 日部法一字第 11255291301 號令(本府 112 年 2 月 3 日府人考字第 1120022887 號函諒達)所稱「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包括從事相關商業活動而獲致符合一般社會通念之正常利益)」,指公務員就其已形成之智慧財產權及個人肖像權等權利之行使,以自己名...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20 | 點閱數: 243
主旨:有關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3 條之 1 第 2 款規定繼續任用並具檢覈考試及格資格,如另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資格,得依該法第 17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參加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並溯自 111 年 12 月 30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 113 年 5 月 2 日部銓四字第 1135698888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二、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表示,茲因 113 年遴選作業已辦理完竣,且考量國家文官學院容訓量及經費狀況等因素,爰今年不會重啟遴選作業。貴機關學校如有符合旨揭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者,於爾後年度辦理旨揭訓練...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17 | 點閱數: 154
主旨:函轉「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解釋令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10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30034906B 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10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30034906A 號令,公立學校教師曾任中央研究院約聘僱人員處理原則進用、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及性質相近之研究工作年資,為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定經教育部認定等級相當之服務年資,得按年採計提敘薪級。其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及性質相近之認定基準如下: (一)  等級相當:按其月支報酬,依任職當年度行政院核... 觀看完整文章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17 | 點閱數: 115
主旨:有關行政院函以,「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業經該院與考試院於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8 日以院臺科字第 1121046708A 號及考臺銓一字第 11307000281 號令修正會銜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 113 年 5 月 8 日院臺科字第 1130004838A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16 | 點閱數: 121
主旨:轉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10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501433A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令條文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501433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廖先生,電話:( 02 ) 7736-7479 。
吳慧珊 - 人事室 | 2024-05-14 | 點閱數: 180
主旨:本府訂於 113 年 5 月 26 日(星期日)辦理 113 年度未婚同仁聯誼-「桃緣幸福好家在」第一梯次活動,請轉知並鼓勵所屬符合資格之現職單身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擴大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未婚同仁社交生活領域,增進良性互動及情感交流,進而喜結良緣、提升婚育率,爰辦理旨揭活動。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  活動內容: 1、活動日期: 113 年 5 月 26 日(星期日) 8 時至 17 時。 2、活動地點:史奴比樂園、棒球名人堂、花園大飯店及大溪老街舊城區。 3、活動人數:參加名額上限 40 人。 ...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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