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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22-08-17 | 點閱數: 348
主旨: 有關本市辦理「111 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申辦說明會一案,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7 月 2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12603326B 號函暨本市「111 學年度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二、 為使各校瞭解旨揭計畫及申辦相關事項,爰辦理旨揭說明會 (如附件 1),請踴躍報名參加:
(一) 時間: 11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
(二) 地點:視訊會議( Google Meet )。
1、 會議室網址: https://meet.google.com/shi-yzri-zmt , QR-code 連結如海報,請於是日上午 9 時 15 分前登入會議室。
2、 請於會議開始前完成簽到(簽到表連結: https://forms.gle/9AGcUwmBj3UB18KD9)。
(三) 對象:
1、 本市市屬國民中小學。
2、 請 111 學年度應申請「藝起來尋美-場館體驗」之學校(如附件 2)務必參加。
(四)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二)請至本市教 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報名(辦理單位:慈文國小,活動 編號: E00017-220700002),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三、 旨揭計畫 111 學年度期程為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包 含「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及「美感教育計畫」等子計畫 ,開放各校申辦計畫分述如下:
(一) 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如附件 3):
1、 本市偏遠、資源不足、師資缺乏且有辦理意願之市立國 中小學校為優先補助對象。
2、 本市藝術與美感深耕中心學校及協辦學校,補助非偏遠 學校者,以負責本市整體計畫推動者為限,其接受教育 部補助校數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以百分之五十計算, 不足一校者,以一校計)。
3、 每校以新臺幣不超過 6 萬元為原則,各校申請計畫經評 審委員審查,依各申請學校計畫特色、創新性、完整性 、周延性及實際需求核定經費。
(二) 美感教育計畫:
1、 藝起來尋美-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場館體驗(如附件 4):
(1) 經費補助原則:結合戶外教育或相關教學活動,帶領學生參訪藝文場館,每校補助 5 萬元為原則。
(2) 本局業經調查各校預定辦理時程在案,請預定 111 學年度辦理場館體驗之學校及 110 學年度取消辦理及未申請之學校(如附件 2),務必提出申請。
(3) 本案優先補助尚未辦理之學校,亦歡迎曾辦理過之學校踴躍報名。
2、 科技美學教師精進實踐方案(如附件 5):
(1) 結合地方發展特色與科技&藝術整合教育,發展科技 美學教育工作者美感體驗、知能精進與教學實踐方 案。
(2) 補助原則:
甲、 講座工作坊:校內教師進行 1 至 3 場實作工作坊,補助講師費及教材教具費,每場次 1 萬元為原則。
乙、 科技美學參訪:由學校開立教師研習,辦理參訪活 動,補助門票或導覽等經費,每案最高補助 4 萬 元。
丙、 跨校社群工作坊:本案社群教師至少需 2 校以上, 至少 10 至 15 人以上,由社群主持人規劃以科技美學 為主軸之跨校社群課程共備、共學增能工作坊及講 座等,至少辦理 3 次美感教師課程共備、共學工作 坊或交流活動; 3 場以上補助 6 萬元,每增加 1 場增 加 2 萬元為上限。
丁、 課程教學實踐家:學校教師落實科技美學課程實踐 ,補助教材教具費、物品費或印刷費, 20 班以下每校不超過 2 案為原則, 21 班以上每校至多可申請 4 案,每案最高補助 1.5 萬元,實踐成果需繳交教案及學生作品。
四、 申請注意事項:請於 111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前「分別」檢附 下列申請文件 1 式 2 份免備文寄(送)承辦學校如下(以郵戳為憑 ):
(一) 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計畫申請表、實施計畫暨經費概 算表及合作教學團隊或藝術家(團體)簡介表(如附件 3)寄至青溪國中教務處。
(二) 藝起來尋美-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場館 體驗:實施計畫暨經費概算表及相關附件(如附件 4)寄至慈文國小教務處。
(三) 科技美學教師精進實踐方案:實施計畫暨經費概算表及相 關附件(如附件 5)寄至慈文國小教務處。
五、 各計畫送件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承辦學校如下:
(一) 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青溪國中教務處蘇郁琁教師,電 話:(03)339-2400 分機 222 。
(二) 藝起來尋美-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場館 體驗、科技科技美學教師精進實踐方案: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主任,電話:(03)317-5755 分機 210 ,或宋曉婷教師, 電話:(03)317-5755 分機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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