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 112 學年度桃園市學生創意戲劇比賽「舞台劇類」報名表寄送電子信箱更正一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案比賽實施要點本局業以 112 年 10 月 5 日桃教終字第 1120100943 號函(諒達)公告在案。 二、 案內「舞台劇類」報名表電子檔請 e-mail 至: a0937831118@gmail.com 信箱。 三、 檢送修正後 112 學年度桃園市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 1 份(更正部分詳如實施要點黃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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