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及修正規定,如有符合相關資格者,可逕自下載表單依規定送件申請補助。
◎補助申請表及修正辦法請參閱附件。
◎申請期限:上半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為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下半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每年九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
◎如有申請疑問,請洽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聯絡電話:(03)4375863(代表號) 傳真:(03)4375869
聯絡地址: 32082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 375 號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 、 13:00-17:00 (中午休息 1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