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廚工甄選簡章
壹、依 據:依桃園市中小學約用人員勞動契約及桃園市中小學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與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別:廚工正取 1 名,備取 2 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為限;於正取人員未克到任或 3 個月內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參、資格條件:男女均可,男性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應檢附完整證件。
肆、報名方式:
一、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1 月 20 日(一)止,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3 時止。
二、方式:
(一)報名文件送至本校警衛室
(二)郵寄至本校總務處午餐辦公室收,需於截止時間前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一一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林森路 95 號
一一一一一一 電話: 03-4579213 轉 516 午餐秘書/王柔翔 或 517 營養師/廖奕萍
三、文件:
(一)填寫報名表及切結書乙份(本人簽名,否則不予受理)
(二)繳驗證件:(請先繳交影本,甄試當天檢核正本)
1.身分證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中餐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影本(無則免) 4.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
5.退役證明影本(無則免) 6.相片(於報名表黏貼脫帽半身正面照)
伍、甄試:請著輕便服裝(視需要至現場測試餐飲專業能力)
一、報到時間: 114 年 1 月 21 日上午 8 時 50 分(逾期不候)
二、面試時間: 114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 時
三、地點:二樓會議室
四、評分方式:
(一)書面資料: 30 %
(二)面試: 70 %
陸、錄取:
柒、合約期間
自 114 年 2 月 7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期滿考核成績優良,則繼續僱用。
捌、薪資待遇
二、有廚師證照每月津貼 500 元整。
三、辦理勞保、健保、保費依政府相關規定分攤。
四、依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
五、廚工工作裝備等用品由學校供應。
六、表現良好經約用人員審議小組評定後得發給最高 1.5 個月年終獎金,相關規定比照「行政院每年訂頒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玖、工作時間
拾、工作職責
一、食材安全衛生管理。
二、菜餚清洗、處理及烹飪、調理作業。
三、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維護清潔。
四、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
五、協助食品、物資之檢查與驗收。
六、廚房清潔工作。
七、廚具、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
八、廚餘處理。
九、協助留檢取樣。
十、廚房物品應妥善保管,未經許可嚴禁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