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0 年至 112 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經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 司獲選承作ㄧ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0 年 1 月 19 日 總處給字第 11000112052 號函辦理。
二、查原 108 年至 110 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 險」,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 依約承作至 110 年 3 月 31 日止,為使公教員工於發生非屬意 外之其他事故及疾病亦可獲得相關保障,爰修正保險名稱 為「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以下簡稱本保 險),並規劃「意外險給付方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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