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工作坊暨宣導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工作坊暨宣導研習之時間、地點及報名網址詳如附件。 |
三、 | 本案貴校相關人員參與工作坊暨宣導研習期間,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參與撰寫工作坊(四)需申請課務排代教師請於 113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前傳送課表至特教組信箱彙辦,逾時不受理。 |
四、 | 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高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武陵高中)王老師( 03-3698170 分機 156 )。 |
五、 | 檢送「桃園市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方案撰寫工作坊暨宣導研習實施計畫」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