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北市立大學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辦理「113 學年度特殊教育幼兒園身心障礙組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A 班)」招生訊息,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 113 年 12 月 6 日北市大師培字第 1136038364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預計於 114 年 1 月 2 日公告於臺北市立大學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網站,網址: https://cte.utaipei.edu.tw/,請自行下載詳閱。 |
三、 | 有關招生簡章,摘要說明如下: |
(一) | 招生人數: 1 班,共 50 人。 |
(二) |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具學士學歷及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以具幼兒園師資類科為優先)者。 |
(三) | 招生方式:本學分班採書面審查及筆試甄試入學。書面審查成績占 60%,筆試成績占 40%。 |
(四) |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
(五) | 開設課程:需修習「特殊教育師資類科幼兒園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教育專業課程 44 學分。 |
(六) | 修業年限:至少 2 學年,本校得因課程調整需求,保有調整異動之權利。 |
(七) | 教學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公誠樓 3 樓。 |
四、 | 檢附本案招生海報 1 份,倘有相關問題,請洽詢臺北市立大學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聯絡電話:( 02)23113040#8332 高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