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劉怡婷 - 教務處 | 2021-11-16 | 點閱數: 184
主旨: 檢送「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申請展覽作業要點」一份,惠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及鼓勵師生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所為推動本區藝文氣息,鼓勵藝術家創作及展出,推動藝術生活,提升藝文水準,特訂定此要點。
二、 旨揭要點重點事項,摘述如下:
(一) 受理展覽處:本公所 1 樓中庭及 3 樓迴廊。
(二) 申請資格:國內外公私立美術團體、機關、學校以及美術創作者。
(三) 申請方式:申請者應於活動前 2 週,填妥申請表 1 份,並檢具至少 20 張作品照片或圖片,親自送件或網路電郵向本公所人文課提出申請。
(四) 申請檔期展出時間為 1~2 週,由本公所協調安排展出檔期、展出地點、展覽相關事項。
三、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 03 ) 427-1801 轉 3208 羅小姐。
:::

全站搜尋

:::

重要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