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學生組),請各校先進行初賽,各校各組至多送 5 件作品。 |
(二) | 收件時間及送件方式: 111 年 3 月 1 日(星期二)至 111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二)止。親送或郵寄至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32744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 1320 號)。 |
(三) | 獎勵:各組參加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學生頒發獎狀 1 張與獎勵金,指導教師依學生作品名次予以敘獎或頒獎狀,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 |
三、 | 檢附本市 110 學年度海洋教育分格漫畫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 1 份。 |
四、 | 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詹育融老師(聯絡電話: 03-4862224 分機 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