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本市辦理「111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健力錦標賽暨 111 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一案,請鼓勵所屬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健力委員會 111 年 3 月 15 日健力協正字第 20220315001 號函辦理。
二、 活動地點及期程如下:
(一) 比賽日期及地點: 111 年 4 月 30 日,激活體能中心(桃園市新埔六街 89 號 1 樓)。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4 月 20 日止。
三、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另參與活動時請配合落實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規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