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112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實施計畫」1 份,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加第 2 梯次培訓,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1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033541 號函辦理。 |
二、 | 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培訓計畫。 |
三、 | 第 2 梯次培訓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 |
1、 | 年齡:年滿 20 歲者。 |
2、 | 具備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 |
(1) | 閩南語文組: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 |
(2) | 客語文組:客家委員會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 |
(二) | 報名日期: 112 年 3 月 23 日至 3 月 30 日。 |
(三) | 報名網址: https://ipse.ntcu.edu.tw/tphht/training 。 |
四、 |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人員參加旨揭培訓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 予公(差)假,且自培訓日 2 年內可擇日覈實補休。 |
五、 | 另本案係新課綱相關之重要研習,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 |
六、 | 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6)2133111 分機 192 。信箱: tphht2020@gmail.com 。 |
七、 | 檢附旨揭培訓課程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