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桃園市體育會高爾夫委員會辦理「110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高爾夫錦標賽暨 110 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體育會 109 年 12 月 25 日桃市體彥字第 1090944 號函暨所屬高爾夫委員會(下稱高委會)109 年 12 月 23 日桃高(兆)字第 20201201 號函及桃園市體育會 110 年 3 月 3 日桃市體彥字第 1100177 號函暨所屬高委會 110 年 3 月 3 日桃高(兆)字第 20210303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賽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比賽日期: 110 年 4 月 27 日至 4 月 30 日。
(二) 比賽地點:臺北高爾夫球場。
(三) 比賽組別:男子組及女子組。
三、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四、 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防疫計畫、 110 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遴選辦法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