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勞動部就「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7項規定適用疑義」之函釋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月13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20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進階搜尋
島嶼學習樂園
藥物濫用
網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