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114 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5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44667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 107 年 12 月 28 日核定之「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 4 點第 9 項第 2 款之 4 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6 條至第 8 條規定辦理。 |
三、 | 旨揭計畫實施期間為 114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一)至 10 月 27 日(星期一),請配合實施計畫所定方向,協助推廣犯罪被害預防與權益保障事項,強化對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意旨與規定之認知。宣導方式可採透過各類文宣、媒體辦理或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之方式。 |
四、 | 相關影片、海報等宣導素材均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簡介/重大政策/犯罪被害人保護」頁面項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該會)亦將陸續上傳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最新宣導素材至該會網站( https://www.avs.org.tw/)「暖心出品」項下或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vs0850 ),請自行運用或推廣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