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請貴機關踴躍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4年5月23日委員會議,通過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二、鑒於歷年選務工作得以順利圓滿完成,均仰賴各機關、學校全力投入協助,爰祈再次借重公教人員豐富之學識與經驗,及超然公正之立場,協助擔任本次工作。
三、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僅1案,投票流程相較過往選舉更為精簡,爰請貴機關全力支持與協助,以利本區選務工作順利推展。
四、每間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主任管理員需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除現任公教人員外,退休人員亦可擔任,年滿20歲以上;管理員需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年滿18歲。
五、依行政院72 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
六、檢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1份,請於114年6月20日前填妥並免備文以電郵方式(10054193@mail.tycg.gov.tw)或傳真至03-4593884送本公所(民政課)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