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之「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並自114年9月24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9月24日公保字第114001559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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