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文化部地方創生串聯百大文化基地推廣活動-『百大百藝』影音暨圖文創作徵選簡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文化部 114 年 12 月 26 日文源字第 1143035601 號函辦理。
二、 文化部為鼓勵國小至高中學生運用圖像與視覺語言發揮創意,親身前往各文化基地感受藝術美感、人文關懷與「地方創生」的永續共好精神,並發掘地方文化的美好及魅力,爰辦理旨揭活動。
三、 本活動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止,申請者請以學校為單位,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學生報名參與,活動相關資訊請參考原函及簡章。
四、 本案執行單位為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倘有相關諮詢需求,請逕洽該研究院蔡先生( 02-77074964 )或陳小姐( 02-77074965 )。
五、 檢附文化部原函及附件簡章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