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暨本市愛鄰舍協會 111 年 5 月 5 日( 111 )壢真愛鄰字第 68 號函辦理。
二、 本市愛鄰舍學園招收對象為本市國民中小學 3 至 9 年級中輟復學學生及中輟之虞學生,倘經貴校輔導及親師生溝通評估後,有轉介愛鄰舍學園需求,請備妥旨揭招生簡章相關文件依申請就讀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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