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視覺障礙融合教育研習班實施計畫」延長報名期限至 111 年 7 月 7 日一案,請貴校踴躍薦派教師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1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76530A 號函、 111 年 7 月 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83082A 號函及本局 111 年 6 月 21 日桃教特字第 1110054603 號函計達。 |
二、 | 建請貴校薦派有輔導視障學生之相關教職人員、助理人員或有意願之人員參加,以利提升其視覺障礙特教知能、特教課程規劃、教學能力等。 |
三、 | 本案實施計畫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學生助理人員或資源班行政助理,且有輔導視障生者,依以下順序錄取: |
1、 | 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源班正式教師、巡迴輔導班正式教師。 |
2、 | 普通班正式教師,且班上有視障學生者、正式輔導教師或正式專任輔導教師。 |
3、 | 普通班視障學生之學生助理人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私立高中特教行政助理。 |
4、 | 普通班或資源班代理教師,不限科別及教師證,但不可為兼課或實習教師。 |
(二) | 研習時間: 111 年 7 月 18 日至 111 年 9 月 20 日。 |
(三) |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博愛樓(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視障融合教育實務運作觀摩地點暫定臺北市立五常國小。 |
四、 | 請欲報名之人員於 111 年 7 月 7 日前填具報名表(詳如附件,亦可至 https://department.special.tyc.edu.tw/web.php?html=news_details&Fid=20099&nid=12060 下載),核章後以 Email 方式將彩色掃描檔寄至 kaihui666@ms.tyc.edu.tw ,並同步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進行報名。錄取及候補名單將於 7 月 13 日前通知學校。 |
五、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錄取人員公假登記及協助課務排代。 |
六、 | 檢附旨揭計畫(含課程內容及報名表)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