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115 年度「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臺」之「創造力教材課程研習」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5 年 1 月 15 日師大特教中字第 1151001320 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研習訊息摘錄如下(請詳參實施計畫): |
| (一) | 研習日期: 115 年 3 月 21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
| (二) | 研習地點:高雄市新興區大同國民小學民生樓 B412 視聽教室。 |
| (三) | 參加對象: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人員、特殊教育教師、資優教育教師、科技領域教師、一般教師、學生及其家長等。 |
| (四) | 參加人員請於 115 年 3 月 8 日(星期日)下午 5 時前登錄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選取「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完成網路報名,錄取名單將公佈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站。 |
| (五) | 公告錄取時間: 115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站上公告錄取名單,請自行查閱。 |
| 三、 | 如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陳奕君助理,聯絡電話:(02)77495086 、 e-mail : carey@ntnu.edu.tw 或范渝萍助理,聯絡電話:(02)77495098 、 e-mail : m6qu6@ntnu.edu.tw 。 |
| 四、 | 請貴校惠允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與會,並得於研習結束後 2 年內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並由承辦單位依實際參與時數核發研習時數,未簽退者則酌情扣減研習時數 3 小時。 |
| 五、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