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提供資優學生國中三年完整資優服務考量,本市 116 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於明(116)年 3 月至 5 月辦理初、複選,申請鑑定資格為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 6 年級學生,鑑定類別包含創造能力、學術性向英語、數理暨自然科學資賦優異等 4 類。
2.詳細鑑定日程請依鑑定簡章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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