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
人事室
|
2022-03-18
|
點閱數:
143
主旨:檢送「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防疫,假怎麼請?」宣導圖卡各 1 份,請查照轉知並確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111 年 3 月 11 日桃人企字第 1110001330 號函辦理。
二、查「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更新調整內容為將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日數由「14 日」調整為「10 日」,並同步調整自主管理天數、對象及刪除臺帛旅遊泡泡專案返臺者;「防疫,假怎麼請?」如有調整將同步置於人事服務網( eCPA )「最新公告」。